哲人蒂王:雖然我沒辦法參加黃金新人比賽文的評比,但是能投這屆第一名我一定投哥,沒想到會在版上出現如此高社會科學理論密度的文章,作為相關科系研究生的我,必須也要comment一下。
看了您的文章,我大致理解您的研究目的,是要分析現代亞洲的暗黑消費市場行為,尋求哪一消費行為,能夠 ..
(2026-01-20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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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k tIy 高手在民間!讀完這篇長文,小弟不禁冷汗直流,文中那些亞當史密斯、公平貿易理論,說穿了是我為了讓「出國玩耍」這件事看起來比較高大上,而進行的「文學創作」與「縫合」。
*0to,$ n 大哥提出的論點極具深度,顯然是兼具理論與實戰的資深玩家。關於您的指教,容小弟針對幾個關鍵點進行「答辯」與「澄清」:
/KNDo^P *@H\J e` 一、關於度量衡的校準這裡可能存在我們對「1 單位」定義的認知落差:
0^sY>N" 您可能在閱讀時,稍微誤會了我對於「單位 」與「LT 單位」的定義,導致換算上出現了落差。
]!&$&t8. 我的模型設定:
dvU{U@:sz 1 單位 = 3,000 TWD。泛指無感情的進門單次服務
I]E 3&gnC 1 LT 單位 (長鐘、過夜) = 6,000 TWD。由於涉及服務時間拉長跟炮數增加,我取的是過夜加上睡前1發睡醒1發的特別單位。
|<5F08]v 日本: 您提到的 3萬日幣(2單位),通常是一般泡泡浴店(有的可能含外國人價金)的價格。小弟設定的 1.3 單位,瞄準的是我認為業界菁英的華人店 60 分鐘服務,這也在我過去日本消費文中多次提到,這是我血淚換來的消費經驗。
o]RZd--c< P%gA`j 二、關於亞當史密斯與公平貿易的悖論這一點您打得太準了,直接擊中了我理論架構的軟肋。 確實,Smith 的自由市場與帶有干預色彩的公平貿易是互斥的。 但請容許我為我的「暗黑贖罪論」辯護:
ixSr*+ 三、您提到泰國妹覺得台灣工作環境較好,除了我認為是條件較好的妹子在消費力較佳的台灣可以獲得較多客人之外,我想引用我過去交手過的一位泰國籍工作者的
真實案例 來回應:在台灣,消費者支付了高昂的費用約 (1.2 單位),但這位泰妹實際到手的比例極低。為什麼?因為她面臨的是剝兩層皮的結構性困境:
/R&h#;l 1. 來台先欠機票住宿錢。
ft$RF 2. 每一筆交易,台灣的雞頭又要抽走大半成。
WTJ{M$ 這導致了一個現象:消費者付出的高溢價(為了方便),絕大部分流向了「非生產性的中間人」,而非勞動者本身。 相較之下,在泰國本土,雖然也有 Barfine,但妹子拿到的「分配比例」往往高於在台灣被層層剝削後的佔比。 所以我才提出「暗黑公平貿易」的概念——在產地消費,至少能減少一層中間人的剝削。
%qiVbm0 例如Thermae,雖然單價同樣只有 1 單位 , 但因為 去中間化,她能實拿 100%。 她在泰國做 1 個客人賺的錢,等於在台灣做 2~3 個客人。 台灣的高消費力,大部分滋養了龐大的中間尋租階級,而非直接回饋給勞動者。這就是我堅持「產地消費 = 公平貿易」的底層邏輯。
o+7)cI 四、Thermae 與 La Coffee 的神聖性: 大哥提到這兩處才是真正的去中間化,我不禁要起立鼓掌! 完全同意!那種直接與生產者議價、無店鋪抽成的模式,確實才是自由市場的終極型態。這也是為何我每次去曼谷想要找人陪睡時,Thermae仍是首選。
lo(C3o' 五、小費即正義: 「贖罪券不是機票,而是 TIPS」這句話太有力量了, 這修正了我原本的觀點。機票只是入場券,真正實現財富重分配、直接改善妹子生活的,確實是我們手中那一張張額外遞出的鈔票。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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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2<P y^ |u'XK 感謝大哥如此硬核的指教,讓這篇《暗黑國富論》有了更深刻的實務註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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