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高速公路大大提供的網站, Mib(J+Il
適用對象為: ^AtAfVJN0
大陸地區人民患有經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公告得於臺灣地區接受醫療服務之疾病者,得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就醫,並應於經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公告之醫療機構為之 [ ps5;
所登錄的疾病第一項:須積極或長期治療之癌症 pb1/HhRR^n
應該是符合申請來台項目, ]7n+|@3x
可洽詢專門辦理來台事務的旅行社, " m<]B
另外建議請妹妹把病歷寄給您, 找榮總醫師諮詢一下比較好 , j^ /~
四期的身體狀況不知道適不適合搭飛機也是要考量, 可能要醫療專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