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關法令方面的解釋 gNP1UH4m
前面老張已經講得很清楚了 E<+ G5j
首先我想了解一下 <}[ !k<
你兌獎的發票是小額的(100元以內)還是大額的? 9R8q+2
因為這可以判斷動機 QD!N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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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目前你的問題是你用自己的身分證去領自己商店所開的中獎發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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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紀錄在國稅局當然有 因此想賴不見得能賴得掉 h# 4n
或許萬一你被移送的時候 你可以這樣說 8a8a:d
因為客人轉贈(如果有熟客看看可不可以請他幫忙) xwZ1Q,'C
自己本身不知道相關的規定 絕對不是侵占客人的發票 ?:9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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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故意不交給客人 x+4K ,r;
^/E'Rf3[A
3.還有一種方式 就是捐給慈善團體 ^AU-hVj
像現在很多便利商店都是這樣 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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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給你參考 C <:g"F: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