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帖︰引用第3樓twilight于2015-11-25 10:47發表的 :
但是對於第一條規定的修改,
小弟覺得似乎還是原來的規定比較好,
就像圖書館會有分類一樣,
比較容易一目了然,
很清楚的找到自己想看的東西,
如果每個會員PO文,
都是自行斟酌發在哪個版面的話,
很容易造成文章都擠在某一個版面,
要針對哪個屬性的文章觀看的時候,
也不好篩選觀看......
.......
因增加作者發文的便利性、
提升會員發文意願為站台改革涵蓋的目的之一,
在此前提下,
此項規定過去強制移文的作法將造成會員發文上的不便。
例如:
行程包含了澳門與珠海或其他地方的單篇文章,
要發閱覽館還是澳門館,
將可能造成作者困擾。
(雖按現有發文來看,發澳門館是可以)
又例如:
昆曼公路已通車一年,
不久泛亞鐵路北東協段開通後,
昆明-曼谷這條新興旅遊路線也將會有越來越多人踏上。
如有連載的遊記,
變成作者要將昆明的部分發在閱覽館、
離開中國邊防以後的部分發在東協館,
不僅作者發文上不便,
會員閱讀上也不便。
因此將過去強制移文,
改為提醒建議的方式。
請大大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