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帖︰支持接~但是以做功德的角度去接~
請他自行配合同團的時間訂機票跟房間~
俄羅斯的簽證邀請也請自行處理~這個背包客棧上有大神提供完整的圖文解說~
雖然過程麻煩但是~當事人如果不願意為自己的夢想努力的話~旁人也不需要提供太多協助
之後整個遊程都是機場遇到的同行友人~應該是沒有任何法律上的牽連
當然當事人出去前要自己評估風險自己負責
至於需要考量的商業收入~就等人沒事回臺灣後~包個紅包當諮詢費~
紅包多寡就看當事人自己感覺囉~如果沒收到就當做功德~獲得自我實現的成就感似乎也不錯
這樣算是比較2全的建議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