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跟廠商起了民事糾紛,有經歷過的人不是異動就是離職, , j'=sDl
只剩下自己還有「嚓邊球」的淵源,所以就被指派接下這個紛爭的主辦, ^^jF*)DT@
第一審的時候,自己的角色是被委託者,也像個證人, m1]rLeeEt
到法院出庭我就是真實的陳述,憑良心說,以一個公平正義的前提來論, V F6OC4 K
我認同自己機關的做法,然而廠商趁亂揩油, l"IBt:
捉住當時機關制度不全及忙碌到義務衝突無法稽核的現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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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其手的將一些乍見像認諾的程序置放其中,成為廠商睜眼說瞎話的立論基石, WT'P[RU2
在一審間因為趨向於事實陳述,所以機關沒有委請辯護律師進行攻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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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委託律師寫狀子,一份答辯狀要一萬,這會兒讓我知道知識就是金錢的真諦。 ,BW^j.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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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判決下來,我的機關獲得將近九成八的勝訴,沒想到廠商還提請上訴, +SrE
本來就此想打住,確又被主管指派繼續辦理, _<pG}fmR
江郎才盡的我覺得該說的話第一審就說完了,接下來都是文字攻防的專業, Gd%6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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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沒有涉入的必要,所以將這個重責大任簽報給長官, {KeHqM}e
說要委任專業律師打官司,長官准了後也才有這一篇的心得, }UXj|SY
不知道該如何說自己的無力感,但真實的感覺是──能不上法院就不上法院, RW,ew!Z
因為是無法喚回啥麼公理正義的! #n{wK+lz
#bsR L8@
「法律,是正義的最後一到防線」,當自己受到委屈時, wjq f u /
總希望能夠透過一個機制平反,但真實的接觸法這一塊時, -*e$>w[.N
會發現這塊機制像一個蹣跚的大象般,有力量卻也顯得笨重,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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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國家這塊大機器指向你時,你猶如孫悟空難跳脫如來佛的手掌心般, H<}<f:
但這個機制指向你之前, V/"0'H\"1
有太多難以掌握的變數或者說可能的人為操弄的空間會發生, Tx/
結果一定是公理正義嗎?公理正義在事過境遷後定奪還有多少意義! ud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