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投資企業中外籍員工人民幣收入買彙相關規定? D$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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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資企業中外籍、華僑、港澳臺職工依法納稅後的人民幣工資及其它正當收益,持證明材料到外匯指定銀行兌付。因此,外資銀行和外商投資業務外籍員工出境需用外匯,可按其工資收入減去其在境內的正常花費後,憑完稅證明按規定到外匯指定銀行購彙。 M7DoAS{6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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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資企業外籍員工工資、獎金、津貼等稅後人民幣收入可以購彙,購彙後不允許提取現鈔,但可以直接彙出或轉入本人外匯存款帳戶。 ~HctXe'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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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員工工資、獎金、津貼等不得直接發放外幣現鈔,但可以從企業外匯直接彙出或轉入本人外匯存款帳戶。 x!4<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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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境外母公司統一支付外籍員工工資、獎金、津貼的,只能由企業直接彙入境外母公司境外指定帳戶,不得提取外幣現鈔。 I/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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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員憑書面申請、本人有效護照或身份證明和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局頒發的就業證或外事辦頒發的專家證,以及雇傭合同等)、人民幣收入清單、稅務憑證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如委託他人辦理的需提供委託書,委託人及代辦人身份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