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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類]對岸私人的借款,  有制式的方式嗎 [復制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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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樓主 倒序閱讀 使用道具 0樓  發表于: 2007-09-06
— 本帖被 mikie 執行加亮操作(2007-09-07) —
這是個私人問題,  不知在此問是否合適,  不大洽當的話麻煩版主刪一下了 J}-e9vK-#  
Nw ,|4S  
小弟最近有朋友(大陸的朋友)跟小弟借錢週轉一下 $Ups9pQ  
0}` -<(  
當然小弟知道最好跟人不要有金錢糾紛 FBrh!vQ<  
但是這個朋友算處的不錯,  要借的錢小弟也勉強還能借,  金額是一萬人民幣 /Aw@2 6  
當然萬一它繞跑不還,  小弟也認了,  算是認識一個人了 =(R3-['QIb  
d BM{]@bZ  
他為了表示以後一定會還,  要寫個借條給我 U0W2  
<Pf4[q&wM  
在此要請問的是 hZ|0<u  
一,  借條有法律依據嗎?  將來可憑此追回嗎? # dUi['  
二,  有制式的借條嗎? [Tvdchl OC  
三,  有其它文書方面的或其他更好的方式嗎? r|z B?9Q  
71IM`eL=ED  
p.s.  對方人在大陸,  大陸人,  小弟只是想請教相關知識,  因為不懂對岸的借貸及大陸的法律,  是不是真的拿的回來並不是很在意,  他也沒東西可以抵押,  不然早就叫它跟銀行借了 0e:j=kd)NH  
Om;` "5  
先謝謝能回答的大大們
[ 此貼被燎原火在2007-09-06 10:00重新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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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1樓  發表于: 2007-09-06
引用第0樓燎原火于2007-09-06 09:49發表的 對岸私人的借款,  有制式的方式嗎 : W%MS,zkAE  
但是這個朋友算處的不錯,  要借的錢小弟也勉強還能借,  金額是一萬人民幣 +T,0,^ *  
當然萬一它繞跑不還,  小弟也認了,  算是認識一個人了 A^|~>9  
.......
tp"eXA0n  
3<1x>e2nT  
b`GKGqbJ  
樓主已經說到 eT2Tg5Etc  
是大陸籍人士 05jjLM'e  
不適用台灣法律 Qip@L WvT  
用大陸法律 ?5% o-hB|  
你要討回一萬元人民幣 bx-:aC)]2  
官司費用可能更高 xlsAct:  
大陸地大 要躲也很容易 lG[j,MDs  
IO2@^jup  
文內已提到  算是認識一個人了 "d0D8B7HI@  
既是如此 借與不借 你考慮清楚 Da)_OJYE  
只要有 肉包子打狗 心理準備 puh-\Q/P  
m*lcIa  
以上 如果我是樓主 我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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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2樓  發表于: 2007-09-06
中國民法通則第五章民事權利第二節債權~~ CFoR!r:X  
/z}b1m+  
第八十九條 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可以採用下列方式擔保債務的履行: L)9Z Op5  
sQ[N3  
    (一)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債務人履行債務,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按照約定由保證人履行或者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履行債務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 "pylm  
Le/}xST@  
    (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財產作為抵押物。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U*!`D  
iMV=R2t 2  
    (三)當事人一方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可以向對方給付定金。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fMM%,/b{  
?1LRR ;-x  
    (四)按照合同約定一方佔有對方的財產,對方不按照合同給付應付款項超過約定期限的,佔有人有權留置該財產,依照法律的規定以留置財產折價或者以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PH^Gjm  
00r7trZW^  
所以說有寫借條(視同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再加上保証人會比較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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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3樓  發表于: 2007-09-06
借條不就是借據啦! ;Z`R !  
這種東西要有效 H%}/O;C  
可以啊!....先去公証吧 j^hLn >  
否則這種"朋友"錢一到手手機就不通了  &Du S*  
名字也不知是真是假 Qte%<POx+  
身分證更不知是真是假 ao|n<*}  
真要保險就要抵押品囉 N9rAosO*  
否則我的看法也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的機率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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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斤俱樂部會員/中山東莞道德重整合唱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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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4樓  發表于: 2007-09-06
懂得說NO 是種技巧 $Fy >N>,E(  
不管錢多錢少 只要是借出去的 OpK_?XG  
都是我當成拿不回的 但事後通常很痛... i;29*"  
如果 這個朋友很重要 是事業上未來的人脈 :s-9@Yl|  
那你就不會來這邊提問了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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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滋往前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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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5樓  發表于: 2007-09-06
一,  借條有法律依據嗎?  將來可憑此追回嗎? (qz)3Fa  
      Ji6.-[: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roBb8M|q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yY&  
    第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6)|># Wi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S>;t)\J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q[/pE7FL  
  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Fox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 :id/  
  (二)标的; !?+q7U  
  (三)数量; MpIiHKQ G9  
  (四)质量; ~-R2mAUK  
  (五)价款或者报酬; Vobq|Rd/%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aL=R)G&e  
  (七)违约责任; 8N 3y(y0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vD(,||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4:/^.:  
  第十三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Y4_xV&   
  第十四条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hdjQIH  
  (一)内容具体确定; <z>oY2%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AD@ {7  
ZNL+w4  
------- $TK= :8HY  
以上引用一堆條文  是說明借條只要內容符合要件  可以視作合同 hr hj4  
依法受到保障 $ \o)-3  
-----------------------------  >vO+k^'Y  
二,  有制式的借條嗎? m^,VEV>  
      請參考合同法12條的內容 F!*GrQms  
---------------------------- w~Vqg:'\$  
N0JdU4'  
三,  有其它文書方面的或其他更好的方式嗎? #l3)3k* ;  
    我只能說 如果你要借  就真的要有不會回來的心理打算 :3b02} b7  
    我以前也借過錢給我的屬下  當初他的借據現在都還在 ,(f W0d#  
    但是人跑到大陸  電話不接  他台灣的家人也不理 .*.eY?,V  
    也就是說借據一定用途都沒有 <td]k%*+  
      如果說更好的方式  就是請他拿東西來抵押 uv^x  
      但是作為朋友  這樣做好像太見外了 5OX[)Li  
      自求多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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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6樓  發表于: 2007-09-06
我對借錢給人家的看法是:借出去就不要想拿回來。 zgH*B*)bj  
真正的朋友可以互通有無,這麼多顧忌還是不要借! >mG64N  
借出去拿不回來,朋友沒了,自己也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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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7樓  發表于: 2007-09-06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E0 E K88  
這類的事情沒有公理 x{t lC}t  
純粹就看你跟當事人的交情 J_-fs#[x  
不用去管法律的問題 V*@Y9G  
還與不還就是雙方之間的信任問題 `Pc<0*`a  
頂多就是ㄧ萬元買個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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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居家宅男 ~~BTM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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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8樓  發表于: 2007-09-06
呵呵,  謝謝以上幾位大大的熱心回覆 U V*Ruy-  
0y?;o*&U\  
不過好幾位大大都沒看到我問的重點 h:r?:C>n  
我的問題很清楚,  這個錢借了我根本沒打算會拿回來 KB(W'M_D\  
換一個人性也無所謂 gZ7R^] k  
%Ta"H3ZW  
只是他說要寫借條,  小弟好奇這個東西在法律上有何效力?  NY.* S6  
所以來問一下,  這才是我要問的重點
C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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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9樓  發表于: 2007-09-07
引用第8樓燎原火于2007-09-06 19:47發表的  : tp>YsQy] 8  
不過好幾位大大都沒看到我問的重點 #kq!{5,  
我的問題很清楚,  這個錢借了我根本沒打算會拿回來 .9PT)^2  
換一個人性也無所謂 Fb =uN   
.......
3}F>t{FDk  
|iUC\F=-  
1gbFl/i6T  
既然如此 J ou* e%  
就爽快一點吧 {\P%J:s#9  
%A=/(%T>  
他要寫借據 &tvp)B?cWk  
你就收下來 UeLO`Ug0;  
$T^q>v2u  
或許 有朝一日 ,w H~.LHi  
i/1$uQ  
你的友人發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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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10樓  發表于: 2007-09-09
  2004年10月,李某因经商本钱不够,遂向朋友陈某借款1万元,并向陈某出具一张欠条“今欠到陈某人民币壹万元整”落款有李某的签名和借款日期“2004年10月20日”,没有写明还款期限。之后陈某未向李某催收欠款。直到2007年2月15日,陈某找到李某要求他偿还借款,而李某却称“自己做生意亏本没有钱还,而且债务也已超过了诉讼时效,不需要还了,就是到法院告也没有用”。陈某气愤不已,第二天便向法院提了诉讼,要求胡某偿还借款1万元及利息。 H@?} !@  
H>+])~#  
    [分歧]:法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也有几种不同的看法和意见。 vk4 8&8  
,6X;YY  
    意见一:认为李某与陈某之间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该合同自陈某提供借款时生效。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其诉讼时效应从陈某第一次向胡某催收欠款时即2007年2月15日起开始计算。本案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应由李某偿还陈某欠款1万元,另因借款时没有约定利息,该借款合同视为没有利息。 HbsNF~;  
#X?[")R  
    意见二:认为李某与陈某之间虽然是借款引起的纠纷,但李某借款时向陈某出具的是欠条,而不是借条,他们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已因胡某出具欠条而转变成了一种纯粹的债权与债务关系。陈某请求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应自欠条出具之日起第二日开始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即陈某诉讼时效应从2004年10月21日起至2006年10月20止,故陈某起诉时已起过了诉讼时效,应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 Ohp@ZJ!a?  
TnK<Wba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李某的诉讼请求是否已超过了诉讼时效。 而要解决这一争议焦点就涉及到如何正确区分“借条”与“欠条”在法律上的不同。 nW7: ]  
6&ut r!\ 7  
  生活实践中,人们对借条、欠条的某些方面理解上常常有困惑,人们往往会将借条写成欠条,将欠条写成借条。借条和欠条,两者都是某种手续、凭证,都是证据,这点自然是相同之处。不过,借条和欠条还是有区别的。 hRu}P"  
jS##zC  
    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1p$(\  
k'#3fz\  
    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K4<"XF1A:  
kaB|+U9^  
    三、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MyllL@kP  
aSX4~UYB=  
    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而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应该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条和欠条,两者在诉讼时效的适用上则是有区别的。 iBSg`"S^]C  
@:GqOTN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c&',#.9  
2a eH^:u  
    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故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4^l9d  
p TwzVz~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1994)35号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条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正好印证了上述观点。此外,如果权利人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曾主张过权利的,同样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cR@5qI  
`cXLa=B)9  
    本案中的欠条正是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李某出具欠条时,陈某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故其诉讼时效应当自欠条出具第二日起两年内向李某或人民法院主张权利。如果本案李某出具的是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陈某可随时向胡某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陈某主张权利之日开始计算。而且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时,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出借人的债权即丧失胜诉权。可见本案中诉讼时效应自2004年10月21日起至2006年10月20止,因此陈某起诉时已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应判决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 a'?;;ZC-  
===================== UNa "\  
个人看到这个案例蛮有趣的 8X"4RyNSn  
或许是楼主应该注意的地方
很龜毛的巨肥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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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11樓  發表于: 2007-09-09
對不起 1bCE~,tD  
我想不以法律基礎來回答您 s_IFl5D]  
KYm8|]'g  
既然是考慮到借貸的好朋友 &|GH@^)@  
而且金額如果也是您可以接受的額度的話 Jj>Rzj!m  
y 2> 93m  
我覺得 S W%>8  
要嘛不借 N{HAWB{  
要不就抱著一去不回頭的前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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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12樓  發表于: 2007-09-09
借条与欠条均可用来作为某种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或凭证,现实生活中人们极易将两者混淆使用,但两者有很大区别。借条代表的是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是款项借用的法律关系。借条本身并非借款合同,一般只是书面或口头借款合同的证明和凭证。而欠条通常是由于债务人出具欠条前,双方已有经济往来(尤以买卖合同居多,也有可能出具欠条之前双方已形成过借款关系,由借条转换为欠条),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支付款项,但基于各种原因,在债务人不能及时还款情况下,双方达成合意和妥协,由债务人出具欠条,日后归还。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欠条的形成以原先的经济往来为基础,但其本身并不能代表以往的合同关系 Cy$~H  
z:f&k}(  
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应该从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时起计算诉讼时效。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如果届至借条或欠条注明的还款日期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则债权人可以以此作为临界点,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故此类借据和欠条的诉讼时效起算是一致的,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超过两年,债权人的债权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 >ceC8"}J5M  
Q ^2dZXk~  
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条和欠条,两者在诉讼时效的适用上则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 hHJvLs>^  
5 _E8 RAG  
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故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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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13樓  發表于: 2007-09-09
借条范本  q=88 *Y  
:k1?I'q%  
贷款人(出借人): J\*uW|=F  
q x)\{By  
借款人: )v_Wn[Y.H  
/ e>%yq<9B  
担保人: FJtmRPP[r  
';FJs&=I  
(以上当事人均写明法定住所及邮编:实际经营场所及邮编:法定代表人: 电话及传真: 手机: 法定住址及邮编: 实际住址及邮编:办公电话: 家庭电话: 手机:) e7;7TrB.  
'=E;^' Rl  
今有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 元,应于2008年 月 日归还,届时一并支付利息 元。  @`L ;_S+  
I#(lxlp"Ho  
贷款人: [E a{);  
q"2APvsv p  
借款人:(签名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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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14樓  發表于: 2007-09-10
我和朋友的原則是 ux TgK'3  
不要千涉到錢的問題 '/8/M{`s  
都好談 )]C]KB  
除了是  急難救助  另當別論 b&[".ibN1  
我不喜歡因為錢的問題 "ZGP,=?y2  
傷了朋友間的和氣
性感的大腿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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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15樓  發表于: 2007-09-10
以前在台灣我還有可能借, ~ q-Z-MA  
現在在大陸就算啦! d|RUxNjM-J  
x>EL|Q=?  
不管借錢的是台灣人還是大陸仔, SDC|>e9i  
保證還保證還說得再怎麼價天震響, -8qCCV&1i  
保證時間到還是不會還! ;9 z|rWsF  
>1!u]R<3  
勸你就不必心軟了,一萬塊拿去花一花, <Tgy$Hm  
還可以爽好幾回... b V  EJ  
借錢給朋友只會讓你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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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16樓  發表于: 2007-09-25
沒有喔大大!在大陸契約只是一張紙有跟沒有差不多!靠關係實在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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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17樓  發表于: 2007-09-29
建議還是不要借錢, 大陸賺錢不容易, `(HD'fud3  
一小時才5RMB的工資, 他跟你借錢要等多久才可以還? 9k;,WU(K<  
借出去就當做不見了, 這樣比較好! V_~lME  
不過拿那些錢去CP, 會更好~可以當很多天大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