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30重貼整理在這則: &i6mW8l
1.[持台胞證]台灣→香港→大陸→香港→台灣: 不變, 請繼續拿台胞證跟辦一次加簽就可(進大陸那次),進港適用過境免簽 {$
JYw{a
2. [持台胞證]台灣→香港→深圳→澳門→香港→台灣:不變,請繼續拿台胞證跟辦一次加簽就可 (進大陸那次), 進港適用過境免簽 83\pZ1>)_
3.[持台胞證]台灣→澳門→深圳→澳門→香港→澳門→台灣:不適用過境條例要辦港簽, 那麼新條規之後就可以省一次港簽,到港前用再加簽一次台胞證替代 5r|,CQ7o
&)ChQZA
大陸→香港→大陸在已持有台胞證,只辦理單次加簽的情況下 B%b4v
台灣(辦加簽)→香港(算過境,可停七天,不需其它簽證)→大陸→香港(新條規後可以當過境由大陸來香港)→再辦理一次加簽進大陸→回大陸 19)i*\+
Cctu|
^V
由台灣出發如果目的地只有香港 D?_Zl;bQ'^
1.原先持港簽也不變 (停留天數較多) s Y Qk
2.2006.6.12新增一個: 持台胞證及有效加簽也可入港 ,停留天數較少, 最多七天,入港時不需特別申報只入港不進大陸。在加簽有效期限前,及該加簽未經大陸邊防海關註銷前,該次加簽皆屬於有效的簽註;在簽證有效期內皆可進入香港停留七天。 - % h.t+=U
YnAm{YyI
lT?v^\(H
小結: lvz7#f L~
1.原本的去大陸前後過境香港免簽的『福利』還在的 , 這條持台胞證和有效的簽註﹝不需入出境大陸﹞ 可停留香港7天 是替代港簽用。原先法規需要港簽的路線, 港簽還是可辦, 現在只是多一個用【台胞證+加簽】替代不方便辦港簽的人, 符合去大陸前後過境香港免簽條例的人這一條新措施對你沒有影響。 $k%
2J9O
2.台胞證=PASSPORT , 有效簽註=加簽=VISA 8qT
ys8
3.這個條例其實是嘉惠給有辦台胞證多次加簽持有人,等於附贈多次(變相)港簽 P
l]O\vh
4.這個條例也嘉惠給常多次赴港不進大陸且短期停留的人,等於附贈多次(變相)港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