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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無良的導遊 [復制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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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40樓  發表于: 2009-07-22
Post
Just make 100% sure your point is right
there is nothing to f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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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41樓  發表于: 2009-07-22
一定要寫清楚阿 站上只有一名假期的廣告商 大大不說也有可能是毀謗喔
世事無常 不能盡如人意 但求無愧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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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42樓  發表于: 2009-07-22
我想棧上很多人都想知道事情的真像!
大大應該就是直指何人,何事!
用這種讓大家猜猜看的說法,造成很多人心中的疑惑!
版大朋友若有匯款或是簽單,直接拿出証據來!
您在這裡公佈就是希望日後大家不再受到這種騙術或委屈!
若廣告商有任何反駁的話,我想也可以在這裡有個是非公斷!
雖然這裡不是民事法庭,但是流金大眾那麼多,我想那廣告商也生存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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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43樓  發表于: 2009-07-22
大大應該直接跟對方通好..無效在事實證據公布期惡行...
你這樣搞的人心惶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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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44樓  發表于: 2009-07-22
大大也太不小心了
這樣的事件接二連三,也應該要有警覺
還請大大直接公佈
避免更多人遭受相同的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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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45樓  發表于: 2009-07-22
引用第20樓高進于2009-07-22 08:13發表的  :
是非公道 必有曲折
老鄉騙老鄉
要不然 騙426嗎?
有本事就 不需如此麻煩了
還來騙您個老鄉
台灣' 經濟不好 有本事 或本錢的人
才會去救國  騙一點生活費 週轉金
應該 不會死吧
.......


人家被騙不管是真是假

我們都應該堤防

但您老哥

回應的讓人覺得 被騙是應該的

說現在可以去救國的應該有本事或有本錢的人

被騙一點生活費 週轉金 應該不會死吧

為何不能將心比心呢

如果你是受害者呢??
我愛短髮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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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46樓  發表于: 2009-07-22
引用第20樓高進于2009-07-22 08:13發表的  :
是非公道 必有曲折
老鄉騙老鄉
要不然 騙426嗎?
.......

你的言論好像知道真相

但所言未免太充滿偏激了吧

我想你真不該如此

除非你有參與一其中

還是你又要說

不好意思喝酒發酒瘋了是吧

你還是墊墊看就好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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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47樓  發表于: 2009-07-22
我不贊成這樣子拖
事前應該先跟對方溝通
溝通無效以後打算公開的話
那就一次把證據都貼上

還等個兩天幹麻
之前應該就等了很多天了吧
也應該是沒有回應吧
那就沒有必要再等
免得其他還不知情的人受災
很龜毛的巨肥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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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48樓  發表于: 2009-07-22
引用第20樓高進于2009-07-22 08:13發表的  :
是非公道 必有曲折
老鄉騙老鄉
要不然 騙426嗎?
.......


我沒權限修改這個帖子
但是這位大大
尊重別人就是尊重自己
大陸人再怎樣讓你不爽
也就是幾個
對於一個群體的稱呼
請給予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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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龜毛的巨肥仔
L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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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49樓  發表于: 2009-07-22
這個廣告商是不是之前在小站也鬧得沸沸揚揚的同一人啊
消失好一陣子才又出發
希望不是同一人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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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50樓  發表于: 2009-07-22
引用第0樓s5313s于2009-07-21 23:04發表的
我同事被他騙兩筆匯款,都是說要付台灣旅行社的機票款,說他台幣帳號沒錢,請他代墊,第三筆還是在珠海被他帶去來魅力酒店去借刷卡1萬多人民幣,三筆帳共20多萬台幣




帳戶裡沒台幣 ?   
沒有台幣也該有港幣呀! 
沒有港幣也該有美金呀! 
沒有美金也該有人民幣呀!
通通都沒有 ????
那就不只是沒台幣而已耶 !!  是沒錢了啦 !!

(板大的這位 "金主"  同事    也太容易被人忽悠了吧 !!)

===========================================

在大陸經營救國業務的"導遊"  需要支付台灣旅行社的機票款 ?
(這種需要反向付費的導遊 ...還真是不多見勒)

請問
他是向你同事 "借錢" ?    還是用欺騙的手段 "騙錢" ?
如果是用欺騙的.... 
可否請板大說的更清楚一點他怎麼騙你同事的呢 ?
我只是想不通
板主的同事與那個"導遊"  如果非親非故 沒交情 沒淵源 沒關係 也沒有共同利益...
那麼 .... 又怎麼會被那個"導遊"  接連三次 都詐騙得逞呢 ?

另外
去來魅力酒店刷卡1萬多人民幣
這樣算是去夜店消費嗎 ?
如果不是事先就已經相互溝通好的
那個"導遊"  又如何能在你同事去夜店刷卡消費時
先搞定持卡人 再套好店家 以真刷卡假消費的步數 換取"現金"呢 ?

如果雙方屬"舊識"  的話 ?
相互認識的人發生借貸之事 借方拒不還錢 ?  賴帳 ?
這種情形倒是" 屢見不鮮"  很常見啦 
但 如果把這種借錢不還 定性成 "詐騙" ?  那就太嚴重了吧!!!
( 民事與刑事  兩者的概念 是有很大的差異的哦)




如果真能有憑有據的證明那個"導遊" 不是和你同事相互商量過的" 借與貸"
而是100% 純屬詐騙了你同事的錢財 ?   
那就請板大為流金論壇裡的眾鄉親們做一件好事
直接把他的劣跡與姓名公佈出來吧 !!!!

但是  如果板大在流金論壇中  故事只說一半 就無下文 ? 
這情況就不太好
雖然不便批評板大如此這般的做法有什麼不對
可是  板大特別選在有眾多臺灣導遊(付費)刊登廣告的"流金論壇"  網路平台
公開(匿名)直指"某導遊"詐騙     
卻只先曝光30%    並限定對方48小時還錢
如對方不還錢 才將100% 把那個 "兩光" 假期的導遊曝光 ?
這樣的做法.......
實在是有一點在廉價(免費)利用流金論壇這個 "網媒公器" 與站上眾網友
為了一己之私事  而行"要脅討債" 為目地的嫌疑哦

[ 此貼被看倌在2009-07-26 04:15重新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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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51樓  發表于: 2009-07-22
有證據就公布
拖得越久就會變成羅生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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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52樓  發表于: 2009-07-22
這種事該說清楚點

否則損人商譽很嚴重喔

或許樓主你想用這平台給對方壓力

希望明天可看到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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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53樓  發表于: 2009-07-22
騙了20幾萬
以後都不想做生意啦
不知道他是怎麼想的
可憐又可惡的台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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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54樓  發表于: 2009-07-22
20 萬在此不景氣的時代

還真是一筆不小數目

怎麼會輕易就被"借" or " 騙" ???

 

偶是窮苦滴老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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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55樓  發表于: 2009-07-22
請大大告知以免其他同胞受害,
台流騙呆胞太可惡了,自己人騙自己人,
比陸客騙台客還可惡,
請儘快公佈,拒絕和這種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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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56樓  發表于: 2009-07-22
既然要大家小心又何必遮遮掩掩?這樣又教人何從小心起???
不講清楚這不就成為黑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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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57樓  發表于: 2009-07-22
請指控人員提供適當明確證據    流金大魔王必會有所作為  並請當事人出面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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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58樓  發表于: 2009-07-22
不會吧
很恐怖耶

被騙錢, 已經不行了,
假如還被騙身, 被賣掉的話
要怎麼辦呢


比如,
報公安做業蹟, 也讓客人 , 人間消失.....
只是太狠的一招囉
我愛妳,這三個字對我而言相當廉價。對女生卻是無比的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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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59樓  發表于: 2009-07-22
認真考慮單飛的危險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