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參加比賽但是深深覺得賽制不公 A'"J'q*t
會員投票數佔加總分30%,得票數最高者得30分,其餘以等比例算分。 : GF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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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數 / 最高會員投票數 * 30 = 投票數得分 j3S!uA?
如果有一人衝高分母以目前為169票! "`mG_qHI[
那小弟的59票不是得第2名29分! s#aane
而是僅得10分! yTNHM_P
這項第一名的將遙遙領先必得第一名! P)~olrf
其餘評分都是這樣算!容易造成不公! wod(P73?
比賽已經結束!說啥都已經來不及了 69t6lB#;!
抒發心得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