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參加比賽但是深深覺得賽制不公 Z4oD6k5oc
會員投票數佔加總分30%,得票數最高者得30分,其餘以等比例算分。 .*edaDi
投票數 / 最高會員投票數 * 30 = 投票數得分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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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人衝高分母以目前為169票! :s*t\09V7
那小弟的59票不是得第2名29分! 4sq](!A
而是僅得10分! !bs5w_@
這項第一名的將遙遙領先必得第一名! o3$dl`'
其餘評分都是這樣算!容易造成不公! `ZU]eAV
比賽已經結束!說啥都已經來不及了 z HT#bP:o
抒發心得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