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東莞市的辦理方式大大可參考
bB@1tp0+ 基本上各地方的所需資料應該相同
f4)fa yAVp yB\}e'J^ ya3A^&: 一、辦事事項
A;n3""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
(:Rj:8{ 7N,E%$QL 二、辦事內容
wgxr8;8`q (一)暫住我市的臺灣居民,可申請換發、補發5年期《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以下簡稱“臺胞證”)或一次臺胞證。
I}Uj"m`> (二)來我市停留1年(含)以下的臺灣居民,可申請臺胞證來往大陸簽注;在我市居留1年以上的,可申請臺胞證居留簽注。
T;qP"KWZ T1jAY^^I 三、申請條件
yjlX@YXnw (一)臺灣居民換發、補發臺胞證,須符合以下條件:
g-"@%ps 1、原證件有效期不足半年或已過期的;
yKF"\^`@ 2、原證件簽注頁即將用完的;
L\}o(P( 3、原證件遺失、被盜或者損毀的。
@9g$+_"ZT (二)臺灣居民辦理臺胞證簽注,須符合以下條件:
Hj't.lg+j 1、來我市停留1年(含)以下的:因探親、治病、經商等事宜,確有需要停留不超過1年的人員及其隨行家屬。
J3gJSRT@P 2、在我市居留1年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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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我市投資的;
M eo(|U 2)在我市企事業單位任職、就業的;
yEyx.Mh.Af 3)在我市從事教育、文化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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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us 4)在我市學校就學、學習或接受培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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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5)在我市購置房產的;
a]-F,M J 6)與我市常住戶口居民結婚的;
T%Xl(.Ft 7)上述第1項至第6項人員的隨行家屬(指配偶、父母及18周歲以下未成年子女);
]3]I`e{ 8)寄養在我市親屬處未滿18周歲的子女;
GZ,`? 9)在我市居住,又不符合在我市定居條件的70周歲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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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PB@ 四、所需材料
ol7%$:S 辦理臺胞證及其簽注的臺灣居民,須先向住宿地公安派出所申報住宿登記後再提交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YKKZRlQo (一) 填寫完整《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簽注申請表》(用黑色或藍黑色墨水筆填寫),申請表上貼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兩寸藍底彩色照片一張。選擇
.dX ^3 郵政速遞服務的,填寫詳細郵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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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交驗臺胞證,並提交其資料頁、最近一次入境章頁、有效簽注頁影本。因簽注頁即將用完申請換發臺胞證的,還需提交最後一頁簽注頁影本。因證件損壞申請補發臺胞證的,交驗原證件並提交影本。(影本統一用A4紙,下同)
awh<CmcZ (三) 提交《廣東省港澳臺居民出入境證件相片檢測回執》。
nI.K|hU:P (四) 提交臺灣出入境證件影本。
OAO|HH (五) 提交經住宿地派出所確認的《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
&?flH; (六) 18周歲(含)以上首次申請居留簽注的,交驗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有效健康證明,並提交影本。
;`',M6g (七) 因遺失、被盜申請補發臺胞證的,需提交申請人書面作廢聲明。因損毀申請補發臺胞證的,需提交損毀原因書面說明。
/]m5HW(P7K (八)申請1年以上居留簽注的,還需提交與申請事由相關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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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Z 1、在我市投資的,提交企業公函,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營業執照副本或投資批准書影本(申請人為企業法人代表的,交驗營業執照副本或投資批准書原件後不用提供企業公函);
+X(@o 2、在我市企事業單位任職、就業的,提交與任職、就業部門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企業公函或者就業管理部門簽發的就業證,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營業執照副本或投資批准書影本;
@S\!wjl]C 3、在我市從事教育、文化工作的,提交所在學校的公函,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和辦學許可證影本;
:["iBrFp 4、在我市購置房產的,交驗房產證或土地使用證,並提交影本;
U;u@\E@2 5、與我市居民結婚的,交驗結婚證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名簿,並提交影本;
H)z}6[` 6、在我市學校就學、學習或接受培訓的,提交在學證明、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和辦學許可證影本;
L#mf[a@pCn 7、上述人員的隨行家屬還需提交親屬關係證明;
:,%~R2 8、寄養在我市親屬處未滿18周歲的子女,以及在我市居住又不符合在我市定居條件的70周歲以上的老人,提交常住我市關係人出具的經公證機關公證的關係證明,以及關係人身份證件影本。寄養子女還需提交其父母書面寄養證明、父母身份證件影本。
<VI.A" Qk~ (九)公安機關認為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證明。
[E<NEl* xX$'u"dsA 五、辦理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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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 填寫申請表 → 繳費 → 視窗受理 → 取回執 → 領證
>J!4x(;Yh (一)臺灣居民換發、補發臺胞證及其簽注須親自前來提出申請,但下列情況除外:
|`[0U 1、年滿60周歲或者身患疾病等原因不能親自辦理的,可書面委託他人代辦申請。被委託人須提交委託書,交驗身份證件,並提交影本。患病者還需提交醫院證明。
$Y* d ' > 2、未滿18周歲的,可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為申請,監護人須交驗身份證件及關係證明,並提交影本。
#'[4k: (二)申請來往大陸簽注或者再次申請居留簽注的,可委託所在單位的外管聯絡員代為申請,外管聯絡員須交驗身份證件和外管聯絡員證,並提交影本。外管聯絡員為本單位臺灣居民代辦一年(含)以下一次或多次來往大陸簽注的,需在《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簽注申請表》右下角“申請人簽名”處加蓋單位公章。首次申請居留簽注的,必須面見申請人。
}A,9` 5'wWj}0!% 六、受理部門
<5(P4cm9 東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i[ _C>U 受理地點:東莞市東城南路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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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91+.% 查詢電話:22480057、22466891
p&dpDJ?d:= 投訴電話:2248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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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2:00/14:00-17:30
dPZrX{ c (逢星期三早上8:30-10:00業務學習)
vFm8 T58 7 %^tKt 七、辦理時限
,Z*&QR 換發、補發5年期臺胞證: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調查時間不計入辦理時限)
]R[j]E. 換發、補發一次臺胞證: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調查時間不計入辦理時限)
Hc^q_{}" 辦理臺胞證簽注: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調查時間不計入辦理時限)
N\{Xhr7d 臺胞證速遞服務:辦理臺胞證加簽、一次臺胞證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換發、補發5年期臺胞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郵政速遞公司在1個工作日內將辦妥後的臺胞證寄達收件人。(調查時間不計入辦理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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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K|) /W\@/b, 八、收費標準
fNe9as 換發5年期臺胞證,每證250元人民幣;補發5年期臺胞證,每證500人民幣。
4FUY1p 換發、補發一次臺胞證,每證50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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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 一次來往大陸簽注收費20元人民幣;1年(含)以下多次來往大陸簽注收費100元人民幣;1年(含)以上、5年(含)以下居留簽注收費100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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