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律師, 所以法律上的東西我不肯定, 我說說自己的想法 1=9M@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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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牽扯到錢, 很多東西是揮不完的, 所以理性一點我覺得不要接 e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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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去了只會有一發? 或是一天只有一發? m\Xgvpv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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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沒開開過眼界的剛開始會很興奮, 然後不節制, 更何況想到自己時日無多, 更要好好把握 a$7}41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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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的操勞, 這樣的身體能撐到什麼程度, 誰也說不準 4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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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假如牽扯到錢, 我自己想法是不要接 sfN6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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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接的話, 用別種名義在台灣收錢 "< c,I=A
然後選曼谷, 至少方便, 臨時有狀況醫療也算方便 A<+veqb4
然後去玩的時候請他跟家人說是跟朋友自由行, 別說成跟團 #y?iU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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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淺見 BnB]]<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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