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小弟的老婆目前拿的是依親居留的證件,大陸發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紫色)也已經辦了3年多簽,但是現在有個問題讓我不了解的是
I^h^QeBis 大陸發的那一本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紫色的那一本),證件的有效期限是到2015年,那他的3年多簽的簽注有效期是到2013年
F91'5D,u0 那這樣的話我是要在他3年多簽的簽注過期前回大陸在辦一次3年多簽?
LadE4:oy 還是只要在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紫色的那一本)在有效期前回去重瓣,不用理3年多簽簽注的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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