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小弟有一個問題? |bO"_U
小弟服務的公司今年5月被另一家公司收購了百分百股權。 n}!PO[m~
11月16日,兩家公司宣佈簡易合併。 4X+ifZO
並且發出公告通知合併基準日為2018年1月1日。 i? K|TC`
另外也發給員工留不留任同意書,讓員工簽。 V4KMOYqm
可能因為對新公司沒感到前景,我們公司有許多人簽不留任。 mqSQL}vR
簽不留任的人要照勞基法由公司資遣然後另外找工作。 '|Kmq5)
可能因為要走的人多,公司老闆不爽。 d~JKH&x<
今天突然發公告宣佈合併無限期延後,請問這樣可以嗎?? q)^Jj?W
另外,合併我們的那家公司在11月初就已經公告 <w)r`D6
要合併我們公司,也發佈消息。 7r~~Y%=C|
股價還因此上漲,現在突然搞這招可以嗎?? d\jPdA.a=
很多人都已經規劃好出路,現在公司搞強迫留任, B(n{e53 9f
等於留任同意書他不承認,白簽的。 JNJ=e,O,
這樣這些不想待的員工有沒有什麼辦法?? a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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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請大大們給予解惑,感謝。 /XzH?n/{R